因國內(nèi)航空煤油價格調(diào)整,我公司自2014 年09月5日零時(含)起(以出票時間為準),調(diào)整國內(nèi)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,具體如下:
一、800 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為110 元,800 公里以下(含)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為60 元。
按成人普通票價10%計價的嬰兒免收國內(nèi)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;享受按成人普通票價50%計價優(yōu)惠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、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(含無成人陪伴兒童),國內(nèi)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實行減半收取,即800 公里以上航線收取50 元,800 公里以下(含)航線每位旅客收取30 元。
三、其他說明:
(一)對2014年9月5日前已出票的,乘機日期為2014 年9月5日(含)后的國內(nèi)客票,不補收燃油附加。
(二)對2014年9月5日前出票的國內(nèi)客票,如2014年9月5日(含)后旅客提出自愿變更,不補收燃油附加。如改期與升艙(或更改子艙位)同時進行,需要換開新客票時,則需按照標準收取燃油附加(如原客票已收取過燃油附加費,則與本期收費標準對照,多退少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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